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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封杀前,汤唯从容面对大众
“禁令”在法律上值得探讨
汤唯()被封杀的消息传出后,迅即引起各界的关注。3月19日,由众多法律学者参加的“封杀现象法律研讨会”在京举行,就此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进行研讨。研讨中,来自法律圈的学者们更关心的是,广电总局的封杀令是否有法可依?
“在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广电总局作为行政管理单位对这次封杀行动总该有一个官方文件,其中应该说明其被封杀的性质与原因,给予当事人和大众一个交代才好。”专家认为,“既然汤唯触犯条条框框受到处罚就应该把事情拿到桌面上来谈,可是封杀原因到目前为止依然云遮雾罩。”
“我想说的不是《色,戒》好与不好,汤唯演技如何,汤唯这个人是不是可恨,而是在一个社会,权力需要有一种边界。”来自中国社科院的宪政研究专家张博树认为,“公民有公民的权利,艺人有艺人的权利。这个权利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是不能被剥夺的,需要被尊重。”“封杀手段是错误的,是对公民权利的伤害。”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当遵循一个正当的程序,这是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需要的一个共识。(引:《检察日报》)
“封杀”后的汤唯,何去何从?
汤唯终于没有出现在第二届亚洲电影大奖的颁奖礼上。当然香港人明白,这并非内地的封杀有效!汤唯和她的经理人公司决定缺席,完全是避免因为露面而惹起媒体更多的报道,在这风头火势之下,愈低调愈有利。
事实上自从《色,戒》一片令汤唯一夜成名之后,媒体报道中的汤唯,并没有“一朝得志,语无伦次”的表现,除了因为宣传电影而必须出席的各种活动之外,汤唯最多也不过参与了几个国际品牌的代言工作,那是“名成”之后的“利就”,她把自己的合约签了给江志强先生的安乐公司,相信她也明白到,她的未来和前途,其实更多程度上,押在海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