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之前曾为三鹿品牌做代言的邓婕、倪萍等人饱受非议,而蒋雯丽代言的雅士利牌奶粉及蒋勤勤夫妇代言的伊利婴幼儿奶粉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更多的明星陷入“奶粉门”。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 代言人只要在签署合同前做到对厂家的形式检查(要求厂家出示国家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必须有合法的批号),便不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而法律上更没有相关条文,要求代言人必须承担民事责任,至于要不要承担道德责任,那是代言人的个人行为。
虽然不一定就是因果关系,但似乎正是因为不在法律监管范围之内,明星们才集体置身事外,一副事不关己的嘴脸。他们要么一派沉默,要么通过经纪人喊冤叫屈,任他风浪起,稳坐钓鱼台,自在得很。
就算从法律角度,人们无法追究这些涉事明星的责任,但不知道他们的小孩,是否也真的喝其所代言的奶制品。在欧美国家,明星必须是所代言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一旦查出不实,就要处以重罚。要是万一,咱们有哪个明星的职业道德真的出人意料,其专业精神已经“与国际接轨”,让自家的小孩跟着喝其所代言的产品,那么,在这里倒要给这些很忙很专业的明星提个醒:千万记得带你家小孩上医院检查一下。
法律人士说,这些明星从法理上无需道歉,是否道歉看其个人。谁也不相信明星会明知故犯,知其不可而为之,对人性应该有这一点基本的信任,这是问题的一方面;但是,就像“好心办坏事”也要受到谴责一样,其客观效果终究是“坏事”。况且代言作为商业行为,还压根谈不上“好心”。面对许多婴儿惨遭“毒”手的不幸,代言明星如果能本着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基本品质,做一点道歉的姿态,哪怕是装出来,都会让人在惨淡的现实中,感到一丝温暖,而不仅仅是落木萧萧,秋意无边。 |